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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提醒部分企业退休人员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告编辑:谢斌 来源: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,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,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《关于印发<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(暂行)>的通知》(人社厅发〔2018〕107号)、省社会保险局《关于印发<安徽省推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便民化若干措施>的通知》的相关规定,2026年5月达到认证周期的退休人员和遗属,请及时完成认证。 退休人员和遗属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完成资格认证: 1. 通过“皖事通”APP办理资格认证; 2. 就近前往街道、社居委、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资格认证; 3. 孤寡、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可向居住地街道或社区申请上门办理资格认证; 4.居住境外人员可通过“中国领事”APP办理资格认证。 超过认证周期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的,省集中系统将自动暂停养老保险待遇。待补认证后,待遇将于次月恢复和补发。 注:1.认证周期采用递延计算方式,开始时间为最新认证时间,企业退休人员截止时间为开始时间后365天,遗属截止时间为开始时间后180天。每次认证后,认证周期开始时间自动更新,截止时间自动往后递延。 2.领取待遇人员可以通过“皖事通”、“安徽人社”APP、自助服务一体机等渠道查询自己的认证状态、认证周期时间和截止时间。 特此通告
合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3日
附件2:各社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合肥市社保咨询热线:0551-12333; 瑶海区退管中心:64451484; 庐阳区退管中心:65699324; 蜀山区退管中心:65136629; 包河区退管中心:63357243; 高新区退管中心:65862607; 经开区退管中心:63679192; 新站区退管中心:65777105。 |





